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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橋擲斃兩周大女嬰 母判感化2年 官指案件屬悲劇 籲關注產後抑鬱

發佈時間: 2023/07/06

女秘書(42歲)稱擔心未能照顧女兒而失眠,曾向丈夫透露想自殺及殺死女嬰,最終於天橋將約兩周大的女兒拋下,女兒送院不治。涉案母親早前承認殺嬰罪,昨被判2年感化令。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實屬悲劇且令人心碎,籲市民關注產後抑鬱。

被告梁嘉儀(現年42歲),報稱任職秘書,早前承認殺嬰罪。法官杜麗冰判刑時引述求情指,被告有良好社交支援,感化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,早前醫生亦稱被告案發時的心理狀態尚未完全回復,現時則毋須留院治療。

外家親戚求情信 均有正面評價

法官續引述求情指,女嬰出生時體重過輕,以致被告出現焦慮,被告曾向丈夫求助,但未能成功。法官引述被告家翁及外家親戚的求情信,當中均對被告有正面評價。

法官指,本案實屬悲劇且令人心碎,初生嬰兒誕生應值得高興,但對某些人來說是噩夢。法官寄語市民關注產後抑鬱,當中不單止是妻子需要關注問題,丈夫亦要留意妻子的產後變化,警惕妻子有否出現抑鬱。

法官表示,得悉被告打算做義務工作,希望被告可與他人分享經驗,成為他人的守護天使,遂按照報告建議,判處被告2年感化令。

案發於去年3月4日,被告於清晨5時許將女嬰抱出住所,到深井1條行人天橋上,由離地7.5米高的天橋擲下。被告其後立即檢查女嬰及報警,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嬰仍呼吸,將女嬰送院搶救,同日早上證實死亡,驗屍後發現女嬰死於頭部受傷。

被告警誡下稱因擔心未能照顧女嬰而經常失眠。案發前1天被告曾向丈夫表示打算自殺或殺死女嬰,丈夫則勸她放鬆。被告又指,當時在衝動下將女嬰伸出橋外,向她道歉後便放手。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態受分娩影響。

美術︰顏玉玲